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将可吸入颗粒物研究,特别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微颗粒物的物理化学行为、形成与污染机制、控制技术以及对人体健康影响等研究作为环境研究的重点。那么,到底什么是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有哪些危害呢?来跟纳琦环保学习下相关的空气污染安全小知识吧!

什么是可吸入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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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悬浮颗粒物是指漂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其粒径范围约为0.1-100微米。有些颗粒物因粒径大或颜色黑可以为肉眼所见,比如烟尘。有些则小到使用电子显微镜才可观察到。通常把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

可吸入颗粒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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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颗粒物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按尘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特性可分为飘尘和降尘。习惯上分为:

尘粒:较粗的颗粒,粒径大于75微米。

粉尘:粒径为1~75微米的颗粒,一般是由工业生产上的破碎和运转作业所产生。

亚微粉尘:粒径小于1微米的粉尘。

炱:燃烧、升华、冷凝等过程形成的固体颗粒,粒径一般小于1微米。

雾尘:工业生产中的过饱和蒸汽凝结和凝聚、化学反应和液体喷雾所形成的液滴。粒径一般小于10微米。由过饱和蒸汽凝结和凝聚而成的液雾也称霾。

烟:由固体微粒和液滴所组成的非均匀系,包括雾尘和炱,粒径为0.01~1微米。

化学烟雾:分为硫酸烟雾和光化学烟雾两种。硫酸烟雾是二氧化硫或其他硫化物、未燃烧的煤尘和高浓度的雾尘混合后起化学作用所产生,也称伦敦型烟雾。光化学烟雾是汽车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通过光化学反应所形成,光化学烟雾也称洛杉矶型烟雾。

煤烟:煤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炭粒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粒径为0.01~1微米。

煤尘:烟道气所带出的未燃烧煤粒。

粉尘由于粒径不同,在重力作用下,沉降特性也不同,如粒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可以长期飘浮在空中,称为飘尘,其中10~0.25微米的又称为云尘,小于0.1微米的称为浮尘。而粒径大于10微米的颗粒,则能较快地沉降,因此称为降尘。

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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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多样,成分复杂,与地理条件、气象因素等自然因素以及经济水平、能源结构、管理水平等社会因素有很大关系。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两类。

自然源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所产生的颗粒物,如火山爆发、沙尘暴、森林火灾、宇宙尘埃、海盐渍溅及土壤颗粒;人为源是指在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颗粒物,如煤炭、石油及木材的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汽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排放的颗粒物以及工业生产产生的尘粒等。家庭内煤炭燃烧、钢铁厂、有色金属冶炼厂、火力发电厂、水泥厂、石油化工厂、工业和城市垃圾焚烧场等的燃料燃烧和生产过程都是常见污染源。

人为源的分布更为广泛,且一般集中于一定的地域,往往是人口集中的城市。对于室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烟草烟雾和烹调等室内污染源,当缺乏明显室内污染源时,室外空气是室内颗粒最主要的来源。

机械过程主要产生粗颗粒,如建筑活动、道路扬尘和风等。燃烧过程主要产生细颗粒,如汽车尾气、电厂废气、木材燃烧、工业生产以及柴油机等。而燃烧产物在空气中发生化学反应,所产生的二次颗粒主要是极细颗粒物。

按照颗粒物的形成过程,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分为一次来源和二次来源。一次颗粒物是直接由污染源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次颗粒物则是由于排放出的气体产物如SOx、NOx、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及其他化合物在大气中的化学反应或物理过程转化形成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和氯气、氨、有机气体等经化学反应形成的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铵盐和有机气溶胶等。他们的化学和物理组成依地点、气候、一年中的季节不同而变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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